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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
杨宇逍上任不久,就办成了两件大事,一是破了张屠户死而复生一案,使仗势为害乡里的张屠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同时还铲除了官府中的败类。二是灭了夜狼这伙顽匪,为最终彻底消除匪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这两件事办下来,他这个嘴上无毛的县太爷,在老百姓的心目中,就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父母官了。当初杨宇逍还是个平头百姓时,由于没有功名,连参加科举的资格也没有。是马知府助了他一臂之力,才使他有了参加科举的机会。如今事实证明,当初马知府没有看错人。看来一个人才的发现,往往带有偶然性和戏剧性,当初要不是马知府一时兴起,想考一考杨宇逍,杨宇逍也许就不会有今天了。
夜狼一伙土匪虽然死在了狱中,并且死因不明,但总算得到了他们应有的下场。杨宇逍将这伙土匪的罪行以及他们在公审大会上的供词交给马知府,再由马知府逐级上报到朝廷,这件案子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。虽然这句号画得不太圆,没有能等朝廷批文下来后再将夜狼一伙当众斩首,但毕竟为地方除掉了一大害,总算对老百姓有了一个交代。
送走了马知府和数百得胜而归的官军,杨宇逍这才闲下心来,打算到县城内外各处走走。他虽然是借尸还魂的杨秀才,这里本来就是他生长的地方,一草一木都能让他回忆起当年的往事。但作为杨宇逍,他又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熟悉这里的一切。就算是遇到当年的熟人或者是朋友,他也必须装着不认识。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冤死的杨秀才,而是百花村的杨宇逍,而杨宇逍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百花村里,根本就没有来过这个地方。
此时此刻,杨宇逍最想去的地方,是城郊那个风景如画的村子。那里是杨秀才的家,也是杏娘的家,当然也是奸相王七的家。他要去看看那间见证了他和杏娘夫妻恩爱的房子,那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,不知现在到底怎么样了。
当然他不能穿着官服去,因为他杨县令的大名早已传遍这里的每一个角落,无论他走到哪里,哪里就会马上变得热闹起来。
“金儿,我知道你是本地人,今天你就当一次导游,带我到处走走吧。”杨宇逍对金儿说。
金儿为剿灭夜狼立了头功,杨宇逍和马知府要将他的功劳上报朝廷,希望朝廷封个官让他当当,可他却坚决不同意。他说当官一点都不好玩,这辈子只要能跟着宇逍哥就心满意足了。杨宇逍和马知府拿他没有办法,只好作罢。杨宇逍想,凭金儿的个性,想让他当官,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金儿一听杨宇逍说要出去到处逛逛,顿时高兴得跳了起来。杨宇逍脱掉官服换上便装,金儿也把道袍脱下,换了身习武之人的打扮,然后俩人手拉着手,一路说笑着走出了县衙。
“宇逍哥,咱这县城虽小,可是好玩的地方还不少哩,今天我就带你好好地玩玩。还有,街上有很多小吃,既简单又美味,今天我也带你好好地品尝品尝。”金儿一边说着,一边拉着扬宇逍的手向闹市区走去。走着走着,金儿突然停下了,双手在自己的身上摸了摸,大叫道:“哎呀!忘了带银子了。”
杨宇逍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口袋,金儿一看那口袋胀鼓鼓的,于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说:“宇逍哥,今天只好让你请客了。”
杨宇逍说:“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,那下回就由你请。”
“好咧,一言为定。”金儿说完,又继续拉着杨宇逍的手往前走。
走过一家小吃店时,金儿停下了脚步。这家小吃店的招牌小吃是馄饨,已经有好多年的历史了。金儿当年跟着白眉道人在山上修行时,就时常偷偷地跑到这里来过过嘴瘾。杨宇逍还是杨秀才时,也曾经来这里吃过馄饨。那是和杏娘一起来的。那时他刚和杏娘成亲不久,一碗馄饨两个人分着吃,虽然吃不饱,但却吃得很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