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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十二(1 / 3)

历六

大统历法三下推步

○步交食

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。半之为交中日。

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。半之为交中日度。

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**。

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。

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。

后准一十五度五。

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。

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。

日食阳历限六度。定法六十。

日食阴历限八度。定法八十。

月食十三度五分。定法八十七。

阳食限视定朔入交。

零日六零已下一十三日一零已上在一十四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

一十五日二零已下二十五日六零已上在二十六日、二十七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

○阴食限视定望入交。

一日二零已下一十二日四零已上在零日一十三日,不问小余,皆入食限。又视定朔小余在日出前、日入后二十分已上者,日食在夜。定望小余在日入前、日出后八刻二十分已上者,月食在昼。皆不必布算。

推日食用数

经朔

盈缩历

盈缩差迟疾历迟疾差加减差定朔入交凡分以上皆全录之。定入迟疾历以加减差,加减迟疾即是。迟疾定限置定入迟疾历,以日转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,小余不用。定限行度以定限,取立成内行度,迟用迟,疾用疾,内减日行分八分二十秒,得之。日出分以盈缩历,从立成内取之,下同。日入分半昼分取立成内昏分,减去五千二百五十分,得之。岁前冬至时黄道宿次

推交常度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,以月平行度乘之,即得。

推交定度置交常度,以朔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,即得。

推日食正交限度视交定度在七度已下,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,食在正交。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,二百零二度已下者,食在中交。不在限内不食。

推中前中后分视定朔小余,在半日周已下,用减半日周,余为中前分。在半日周已上,减去半日周,余为中后分。

推时差置半日击,以中前、中后分减之,余以中后分乘之,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为时差。在中前为减,中后为加。

推食甚定分置定朔小余,以时差加减之,即得。

推距午定分置中前、中后分,加时差即得。但加不减。

推食甚入盈缩历置原得盈缩历,加入定朔大余及食甚定分,即得。

推食甚盈缩差依步气朔求之。

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置食甚入盈缩历,盈缩差,盈加缩减之,即得。

推南北凡差视食甚人盈缩历行定度,在周天象限已下为初限,已上与半岁周相减为末限。以初末限自之,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,得数,置四度四十六分减之,余为南北凡差。

推南北定差置南北凡差,以距午定分乘之,如半昼分而一,以减凡差,余为南北定差。若凡差数少,即反减之。盈初缩末食在正交为减,中交为加。缩初盈末,食在正交为加,中交为减。如系凡差反减而得者,则其加减反是。

推东西凡差置半岁周,减去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,余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乘之,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为度,即东西凡差。

推东西定差置东西凡差,以距午定分乘之,如二千五百度而一,视得数在东西凡差以下,即为东西定差。若在凡差已上,倍凡差减之,余为定差。盈历中前,缩历后者,正交减,中交加。盈历中后,缩中前者,正交加,中交减。

推正交中定限度视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,在中交者置中交度,以南北东西二定差加减之,即得。

推日食入阴阳历去闪前后度视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,减去交定度,余为阴历交前度。已上,减去正交定限度,余为阳历交后度。在中交定限度已下,减去交定度,余为阳历闪前度。已上,减去中交定限度,余为阴历后度。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终度,减去正交定限度,余为阳历交后度。

推日食分秒在阳历者,置阳食限六度,减去阳历交前、交后度,不及减者,不食。阴历同。余以定法六十而一。在阴历者,置阴食限八度,减去阴历交前、交后度,余以定法八十而一,即得。

推定用分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以平方法开之,为开方数。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。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,即得。

推初亏复圆时刻置食甚定分,以定用分减为初亏,加为复圆。各依发敛加时,即时刻。

推日食起复方位阳历初亏西南,甚于正南,复于东南。阴历初亏西北,甚于正北,复于东北。若在八分以上,不分阴阳历皆亏正西,复东位。据午地而论

推食甚日躔黄道宿次置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,在盈就为定积度,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度。置定积度,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,满黄道积度钤去之,至不满宿次即食甚日躔。

推日带食视初亏食甚分,有在日出分已下,为晨刻带食。食甚复圆分,有在日入分已上,为昏刻带食。在晨置日出分,在昏昏置日入分,皆以食甚分与之相减,余为带食差。置带带差,以日食分秒乘之,以定用分而一,所得减日食分秒,余为所见带食分秒。

○推月食用数

经望

盈缩历

盈缩差

迟疾历

迟疾差

加减差

定望

入交凡分

定入迟疾历

定限

定限行度

晨分

日出分

昏分

日入分

限数

○岁前冬至加时黄道宿次

推交常度置望下入交凡分,乘月平行,如日食法。

推交定度置交常度,以望下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。不及减者,加交终度减之。

推食甚定分不用时差,即以定望分为食甚分。

推食甚入盈缩历行定度法同推日食。

推月食入阴阳历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,已上减去交中度,余为队历。

推交前交后度视所得入阴阳历,在后准已下为交后,在前准已上置交中度减之,余为交前。

推月食分秒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,减去前交后度,不及减者不食。馀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,即得。

推月食用分置三十分,与月食分秒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依平方法开之,为开方数。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数。分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,即得。

推月食三限初亏、食甚、复圆。时刻置食甚分定分,以用分减为初亏,加为复圆。依发敛得时刻如日食。

推月食五限时刻月食十分已上者,用五限推之,初亏、食既、食甚、生光、复圆也。置月食分秒,减去十分,余与十分相减相乘,为开方积。平方开之,为开方数。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,如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。与定用分相减,余为既外分。置食甚定分,减既内分为既分,又减既外分为初亏分。再置食甚定分,加既内分为生光分,又加既外分为复圆分。各依以敛得时刻。

推更点置晨分们之,五分之为更法,又五分之为点法。

推月食入更点各置三限或五限,在昏分已上减去昏分,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,不满更法为初更,不满点法为一点,以次求之,各得更点之数。

推月食起复方位阳历初亏东北,甚于正北,复于西北。阴历初亏东南,甚于正南,复于西南。若食在八分已上者,皆初亏正东,复于正西。

推食甚月离黄道宿次置食甚入盈缩历定度,在盈加半周天,在缩减去七十五秒为定积度。置定积度,加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,以黄道积度钤去之,即得。

推月带食视初亏、食甚、复圆等分,在日入分以下,为昏刻带食。在日出分已上,为晨刻带食。推法同日食。

○步五星

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,半之为历中,又半之为历策。

○木星

合应二百四十三万二三零一。置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七七五,加辛巳合应一百一十九七二六,得三亿七行七百三十七万九五零一,满木星周率去之,余为《大统》合应。

历应五百三十八万二五七七二二一五。置中积,加辛巳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四八一,得三亿九千五百一十九万娥二五六,满木星历率去之,余为《大统》历应。

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八。

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九**八六五。

度率一十一万八五八二。

伏见一十三度。

段目

段日

平度

限度

初行率

合伏

一十六日八六

三度八六

二度九三

二十三分

晨疾初

二十八日

六度二一

四度**

二十二分

晨疾末

二十八日

五度五一

四度**

二十二分

晨迟初

二十八日

四度三一

三度二八

一十八分

晨迟末

二十八日

一度九一

一度四五

一十二分

晨留

二十四日

晨退

四十六日五八

四度八八一二五

零度三二八七五

夕退

四十六日五八

四度八八一二五

零度三二八七五一十六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