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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|机器和大工业(八)(2 / 2)

“现在,在制造过程中雇用的工人的劳动,是开始实行这些操作时的三452倍。毫无疑问,机器完成的工作,代替了成百万人的肌肉,但是,机器也使受它可怕的运动支配的人的劳动惊人地增加了……1815年,工人在12小时内来回看管两台纺40支纱的走锭精纺机,等于步行8哩。1832年,在12小时内看管两台纺同样支纱的走锭精纺机所走的距离等于20哩,并且往往还要多。1825年,一个纺纱工人在12小时内,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820次,12小时的牵伸总数是1640次。1832年,一个纺纱工人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内,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2200次,合计是4400次;1844年,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2400次,合计是4800次;有时,需要的劳动量还要大……现在,我手头另有一份1842年的文件,证明劳动累进地增加,不仅是因为步行的距离加大了,而且还因为生产的商品数量增加了,而人手的数量相应地减少了;其次,还因为现在纺的往往是较次的棉花,需要较多的劳动……在梳棉间,劳动也大大增加了。现在,一个人要干以前由两个人分担的活……织布间雇用的人很多,而且多半是妇女,在这里,近年来由于机器速度的提高,劳动增加了整整10%。1838年,每周纺纱18000束,1843年达到21000束。1819年,蒸汽织机每分钟打梭60次,1842年是140次,这说明劳动大大增加了”。现代庸俗经济学声称,资本的收益来源于假定劳动不变情况下的资本的边际产出,并由此提出为中共十六大所接受的按要素分配说。然而,资本和劳动并不是可以相互独立变化的。如果机器速度加快了,而劳动强度不跟上,那么这种加快就只会造成损失,而不会带来收益。没有劳动的增加,资本的增加是毫无效果的,从而资本的边际产出,实际上还是劳动的边际产出的一个组成部分。

鉴于十二小时工作日法令支配下的劳动在1844年就已达到这样惊人的强度,因此,当时英国工厂主说在这方面不能再前进一步,说再缩短劳动时间就等于缩减生产,这似乎是有道理的。他们这种理由表面上的正确性,在他们不倦的检查官、工厂视察员莱昂纳德?霍纳当时所说的下面这段话中得到了最好的证明:

“由于产量主要由机器的速度来调节,工厂主所关心的必定是设法使机器的速度快到极点,而又不违背下列条件:保护机器以免损坏得太快,保持产品的质量,使工人能够跟上机器的运转,而又不过分紧张,以致不能持久。往往有这样的情况:工厂主由于操之过急,过分地加快了运转。这样,损坏和次品使提高速度得不偿失,工厂主又不得不放慢机器的速度。因为精明能干的453工厂主会找到可能达到的最高限度,在现代庸俗经济学看来,工厂主之所以能够找到合适的限度,不是因为这种人人都会的不断失败的尝试,而是因为他们具有工人所不具有的天生的禀赋。所以我得出结论,11小时的产品不可能和12小时的产品相等。同时我认为,领取计件工资的工人已经紧张到了极点,超过这个极限,他就不可能经常保持同样的劳动强度了”。

因此,尽管有加德纳等人的实验,霍纳还是得出结论说:把工作日进一步缩短到12小时以下,产品数量就一定会减少。但是10年以后,霍纳自己引用他1845年的疑虑,来证明他当时还是多么不了解机器和人的劳动力所具有的伸缩性。这二者同样会由于工作日的强制缩短而紧张到极点。

现在,我们来考察一下1847年以后,英国棉、毛、丝、亚麻纺织厂实行十小时工作日法令以来的时期。

“纱锭的转速,在环锭精纺机上每分钟增加了500转,在走锭精纺机上每分钟增加了1000转,也就是说,环锭精纺机纱锭的转速在1839年是每分钟4500转,现在是5000转,而走锭精纺机纱锭的转速原来是每分钟5000转,现在是6000转,前者的转速增加了1/10,后者的转速增加了1/6。”